联邦地区法院第一庭以多数票通过,取消了 All Star Artigos Esportivos Ltda 公司生产的“All Star”品牌的注册。该美国品牌已获得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的使用授权。TRF维持美国公司Converse Inc.和巴西代表Converse All Star对All Star Artigos Esportivos的侵权禁运。
All Star Artigos Esportivos 公司要求修改一级刑罚,从而取消了记录。据该公司介绍,上世纪70年代初,“All Star”品牌在巴西并不为人所知。他还声称,直到 1971 年,匡威公司才对巴西客户不感兴趣,甚至在许多其他国家注册了“All Star”品牌,并放弃了收购其在该国的财产。
据报告员、联邦法官塔尼亚·海涅 (Tânia Heine) 介绍,“1970 年,在注册其品牌之前,这家巴西公司已向 Converse Inc. 公司发送了信件,以表明其“生产世界著名的 Converse 产品”的兴趣(注册来自全明星公司的信件)”。
根据记录中包含的专家证据,All Star Artigos Esportivos 公司的广告证明了该品牌的恶名,根据广告招股说明书:“最近抵达巴西的 Keds All Star 宣布公司地址发生变更。 Star Artigos Esportivos 有限公司”。法官表示,该品牌受《巴黎公约》保护。
联邦法院必须决定是否将“All Star”一词纳入巴西公司,因为商业委员会没有被命令更改该公司名称。TRF 的决定仅决定 All Star Artigos Esportivos Ltda. 请勿在公司名称中使用“All Star”一词。